連江縣國土資源局2011年度
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二〇一二年一月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以及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閩政辦〔2010〕301號)的要求,由連江縣國土資源局編制完成本報告。報告全文由概述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,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,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部分組成。報告中所列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,報告將在“中國·連江之窗”網(wǎng)站公布。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,請與連江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聯(lián)系,郵編:350500,電話:0591-26236459。
一、概述
(一)組織機構建設情況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初步建立,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,我局辦公室作為全縣有關國土體統(tǒng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,通過各種方式加大力量推進全縣國土系統(tǒng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。
(二)認真對照《條例》規(guī)定的范圍,認真按規(guī)章辦事,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力開展。
(三)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。配合縣信息公開中心,依托連江之窗為平臺,加大力度做好網(wǎng)上信息公開。
(四)建立健全工作機制、制度規(guī)范。參照《印發(fā)關于合理確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不予公開范圍及新版發(fā)文單的通知》、《關于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緊急通知》,以及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》和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》、《關于政府信息發(fā)布協(xié)調的暫行規(guī)定》、《關于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暫行規(guī)定》等文件,以及公開信息報送、統(tǒng)計、年度報告等配套工作制度。明確執(zhí)行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范圍,嚴格執(zhí)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,明確審查工作程序和責任,確?!吧暇W(wǎng)信息不涉密,涉密信息不上網(wǎng)”。
(五)加強《條例》的宣傳和學習培訓。認真貫徹落實《條例》,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。積極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單位經辦員進行培訓,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網(wǎng)上統(tǒng)計報送工作的順利進行。
(六)認真貫徹落實《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連江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》(連政辦【2011】135號)文件精神,把握要點、突出重點,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做到有依據(jù)、有保障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
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(shù)量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“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總體要求,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,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,做到積極穩(wěn)妥,及時準確,公開、公正、便民。截止2011年底,全縣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條。
(二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。
(三)信息公開的形式。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,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,我局采用政府網(wǎng)站、政務公開欄、電子顯示屏等多種信息公開的形式。
此外,通過電視電子觸模屏、墻報、公告、宣傳欄等多形式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
今年無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
本年度及歷年累計,無收費及減免情況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
本年度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發(fā)生。
六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(一)存在的主要問題
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有待完善。我縣雖已建立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,但還不全面,仍需繼續(xù)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(jiān)督考核、責任追究等有關工作制度。
機構和人員配制不全,沒有專人專項負責本工作,不能適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,工作力量不足。
(二)繼續(xù)規(guī)范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措施
1、進一步加強《條例》實施工作,努力創(chuàng)新,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。充分發(fā)揮政府網(wǎng)站的第一平臺作用,繼續(xù)整合網(wǎng)站資源,進一步完善政府網(wǎng)站功能,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,強化更新維護責任,完善搜索引擎,方便公眾查詢、檢索。進一步規(guī)范信息公開欄、電子觸摸屏等公開載體建設。充分發(fā)揮廣播、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。加強檔案館、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建設。
2、完善制度建設,確保制度落實。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到位、責任到位。
3、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機構和人員建設。同時,繼續(xù)加強學習培訓工作,深入地做好《條例》學習培訓工作,提高自身業(yè)務水平。
七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
無
連江縣國土資源局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
指標名稱 |
計量單位 |
2011年度 |
歷年累計 |
主動公開信息數(shù) |
條 |
29 |
176 |
其中:1.網(wǎng)站公開 |
條 |
29 |
176 |
2.政府公報公開 |
條 |
0 |
0 |
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(shù) |
條 |
2 |
5 |
其中: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
條 |
0 |
3 |
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
條 |
0 |
0 |
3.電子郵件申請數(shù) |
條 |
0 |
0 |
4. 網(wǎng)上申請數(shù) |
條 |
0 |
0 |
5.信函申請數(shù) |
條 |
2 |
2 |
對申請的答復總數(shù) |
條 |
2 |
5 |
其中:1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
條 |
1 |
4 |
2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
條 |
0 |
0 |
3.否決公開答復總數(shù) |
條 |
1 |
1 |
行政復議數(shù) |
件 |
0 |
0 |
行政訴訟數(shù) |
件 |
0 |
0 |
行政申訴數(shù) |
件 |
0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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